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日前,杭钢集团党委制定下发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五张责任清单”,积极探索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举措与办法,努力提高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质效,释放出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委十三项实施意见出台后,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组织专题学习,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落地见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定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纪委专责监督责任、党委组织部职能监督责任“五张责任清单”,把“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让监督发力生威。
“集团党委配套制定的‘五张责任清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予以细化、具体化,明确了116项任务清单,让我们有对照、可参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集团党委要求,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着力提升同级监督能力。”2021年12月29日,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负责人在向集团纪委汇报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时作出表态。
每到年底,专题听取二级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全年工作汇报和对同级领导班子的政治画像,听取二级单位党委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汇报,是上级纪委的明确要求,也是集团纪委的规定动作。近段时间以来,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灿逐一听取了二级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汇报。通过“一对一”听汇报,实行“面对面”点问题、“手把手”教执纪,在倒逼二级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将监督责任入心上肩的同时,也使得他们开展监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
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集团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责任清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锻造更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在明确责任主体共解监督难题上,集团党委以“清单化”为抓手,通过制定“五张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18项第一责任人责任、集团党委40项主体责任、集团党委班子成员13项责任、集团纪委23项专责监督责任、集团党委组织部22项职能监督责任等116项可操作性的责任清单,打造了一个可督促、可检验、可评判的监督责任闭环机制。
在坚持完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上,集团党委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明确党委会前置程序,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回避等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2021年以来,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境外腐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10多个;推动集团本级和下属二级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修订完善制度290多个,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形成体系规范操作。
在深化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防控上,集团党委、纪委坚持以监督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项目投资、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为重点,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常态排查、动态检查与定期整改相结合的廉洁风险排查责任机制,组织开展廉洁风险大排查。
“有了这张告知书,不仅让我明晰了岗位风险,而且能时刻督促自己担负好领导责任,直观又直接。”在接过公司纪委书记递来的岗位廉洁风险告知书后,遂昌金矿一名领导干部对该做法连连称赞。
廉洁风险排查年年有,为了不让排查成为填了就行、查过就算的应付工作,2021年,遂昌金矿党委、纪委建立完善单位、部门、岗位三项风险清单,实行“单位定制度、部门定流程、岗位定措施”,并将排查出的岗位风险,以告知书的形式发放到每一个排查对象和责任领导手中,在明晰岗位风险的同时,推动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向“一把手”传导责任压力。
以“规”格物,以“矩”修身。杭钢集团党委、纪委通过集团层面的示范带动,自上而下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让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了贯彻落实的组织保证,在杭钢高质量发展之路上凝聚起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供稿:纪检监察室 陈柳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