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集团积极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
发布日期:2022-04-1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要求,日前,杭钢集团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细致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做到应减尽减,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实施主体:杭钢集团(含半山基地管委会)和下属全资、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减免对象: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含国有企业)。

减免标准: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如遇减免期超过承租期的,按实际承租期减免租金。

减免时限: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与已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租金的,要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租金减免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若今年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

规范减免:要确保减租标准、减免租金落实到位,使实际减免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户;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的理解支持;严格审批流程,做到高效便利、规范有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得减免,杜绝随意减免情况发生。


政策问答:

1.纳入房租减免范围的有哪些房屋?

本次减免租金的房屋为杭钢集团和下属全资、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权子公司所有的房屋。

2.如何认定房租减免的适用对象?

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优先减免发改财金〔2022〕271 号文件所涉及行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3.涉及转租如何减免?

间接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原则上转租方不享受减免。其中,转租方为国有企业的,减免与实际经营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全额租金,转租方负责减免租金溢价部分;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相关责任主体应与转租方协商,确保将其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